序号 | 1093 |
地区 | 垫江县 |
地区部门 | 垫江县 |
招录单位 | 垫江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(参照) |
招录指标 | 1 |
职位属性 | 行政执法类职位 |
职位名称 | 环境执法职位2 |
职级层次 | 一级行政执法员 |
学历学位 | 本科学士及以上 |
专业要求 | 本科:应用化学专业、化学生物学专业、分子科学与工程专业、放射化学专业、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、水质科学与技术专业、环境规划与管理专业、资源环境科学专业、信息安全专业、信息安全工程专业、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、信息管理与服务专业、法学专业、行政法专业、诉讼法专业研究生:环境化学专业、催化化学专业、分析化学专业、物构化学专业、环境工程专业、给排水工程专业、市政工程专业、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、信息安全专业、计算机与信息管理专业、计算机技术专业、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、行政诉讼法学专业、法理学专业、诉讼法学专业 |
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要求 | 不限 |
政治面貌 | 不限 |
申论考试类型 | 申论3 |
笔试开考比例 | 5:1 |
体能测评比例 | 无 |
专业科目考试(专业能力测试) | 否 |
面试比例 | 3:1 |
考察比例 | 1:1 |
其他要求 | 女性,录用后需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5年。 |
职位描述 | 从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。 |
咨询电话 | 023-7450311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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